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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要怎麼辦理自用地價稅?
◎我要怎麼辦理自用地價稅?
1.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、直系親屬於該地設有戶籍登記(戶籍設在房子裡)
2.無出租、無營業之住宅用地
3.土地上的房屋為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、直系親屬所有
4.都市土地以 300 平方公尺(約90.75 坪)為限;非都市土地以700 平方公尺(約211.75坪)為限
5.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以1 處為限
6.地價稅開徵日期訂在 11月 1 日,故於開徵40日(即 9 月22日) 前申請核准者,當年開始適用;逾期申請核准者,次年才能適用(惟申請期限截止日適逢例假日時,順延至次 1 個上班日)
7.前已申請核准而用途未變更者,免再申請
8.如該土地所有權移轉(買賣、贈與、繼承、共有物分割、自益信託、撤銷信託、持分增加的土地),移轉後用途未變,新所有權人仍須申請(遷戶籍)始能適用
◎什麼是土地增值稅?
「土地增值稅」是當你賣掉一塊土地時,政府針對土地漲價的部分來課的稅。
也就是說:
✅ 你持有一塊地 → 🏠 土地升值 → 💰 賣掉 → 政府就會課你「土地增值稅」
✅ 與「地價稅」有什麼不同?
項目 | 地價稅 | 土地增值稅 |
徵收時間 | 每年固定(11月) | 賣地時一次性繳納 |
課稅對象 | 土地所有人 | 出售土地的人(原地主) |
課稅依據 | 公告地價 × 稅率 | 地價漲幅 × 稅率 |
性質 | 持有稅(每年) | 交易稅(出售時) |
✅ 土地增值稅怎麼算?
土地增值稅 ≈
土地漲價總額 × 稅率(20%、30%、40%)
🔢 來看公式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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土地漲價總額 = 現值(移轉時公告地價)- 原始取得地價(+ 可加計物價調整)
然後套入累進稅率:
增值幅度 | 稅率 |
不超過100% | 20% |
100%~200% | 30% |
超過200% | 40% |
✅ 有什麼「優惠稅率」嗎?
有的,特定情況可享有10%優惠稅率:
📌 自用住宅用地優惠條件:
面積符合規定(都市地300㎡以下,非都市700㎡以下)
自住滿6年(不出租、不營業)
親屬間交易也可以申請
✅ 滿足這些條件 → 增值稅率從最高40%直接降到10%!
📘 舉例來看:
小王2005年買了一塊地,公告地價是 200萬元
2025年賣掉時,公告地價變成 600萬元
➡️ 土地漲價總額 = 600萬 - 200萬 = 400萬
➡️ 增值幅度 = 400 ÷ 200 = 200%
➡️ 適用稅率:40%
➡️ 土地增值稅 = 400萬 × 40% = 160萬元
🚫 不課徵的情況:
繼承、配偶贈與、法定遺產移轉等,不用繳土地增值稅
但將來受贈人轉賣土地時還是要課稅,而且會追溯原始取得地價
⚠️ 常見問題:
Q1:我賣的是房子,還是要繳土地增值稅?
➡️ 如果房子連同土地一起賣,就要繳(房屋賣的是「房地合一稅」,土地課的是土地增值稅)
Q2:我只繼承土地,沒賣,要繳嗎?
➡️ 繼承時不用繳土地增值稅,但以後賣掉就要。
Q3:土地增值稅可以分期繳嗎?
➡️ 可以,符合條件的話可申請分期最長12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