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土地增值稅的重購退稅如何辦理?
土地增值稅的「重購退稅」,是政府為了鼓勵民眾換屋、搬家自住而提供的退稅優惠。
簡單來說,如果你:
✅ 把 自用住宅的土地賣掉 →
✅ 然後在期限內再買一塊新地自住(或建自用住宅)→
✅ 就可以把前一筆賣地時繳的「土地增值稅」申請退還(最多退全部)
✅ 誰可以申請?
申請人必須符合以下3大條件:
出售土地時,土地必須是「自用住宅用地」且已申請過「10%優惠稅率」
出售後5年內,再購買或興建新的自用住宅用地
新購土地面積 ≤ 原土地面積
🧾 申請退稅的時機:
建議在「新地辦好所有權登記後」再申請(這樣資料齊全)
但必須在原土地「出售日起5年內」完成購地並提出申請
📋 申請所需資料:
項目 | 說明 |
申請書 | 向稅捐稽徵處索取或線上下載 |
原出售土地的增值稅繳納證明 | 證明你已繳過土地增值稅 |
新購土地的權狀影本 | 或建物登記資料 |
自用住宅用途證明 | 戶籍謄本、無出租或營業證明等 |
身分證影本 | 或公司法人登記文件(若為法人) |
⚠️ 若新買地是配偶、直系親屬名下,也可以申請,但要證明為「共同生活自住」。
📦 退稅金額怎麼算?
退稅金額 =已繳的土地增值稅 ×(新購土地面積 ÷ 原售土地面積)
➡️ 如果新買地跟原地面積相同或更小 → 最多可以「全額退稅」
🧠 舉例說明:
小明在2021年賣掉一塊自住房地,面積200坪,繳了土地增值稅 100萬元。
2024年,他又買了一塊150坪的新地蓋房子自住,並完成登記。
退稅比例:150 ÷ 200 = 0.75
可退稅額:100萬 × 75% = 75萬元
✅ 哪裡辦理?
到你土地所在地的地方稅捐稽徵處申請
或上「財政部電子申報網站」線上申請(需憑證)
⚠️ 其他注意事項:
退稅後如果新購土地再轉賣或改作他用(如出租、營業),會被追回退稅款
退稅金額不含滯納金或罰款部分
最好在買地前先向稅捐處確認是否符合條件(避免退不了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