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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計算我要繳多少房地合一稅?
◎如何計算我要繳多少房地合一稅?
房地合一稅2.0自 110 年 7 月1 日開始實施。 個人及營利事業105 年1 月1 日以後取得之房地,於110 年6 月30 日以前交易者,適用房地合一稅1.0 規定課稅; 於110 年7 月1 日以後交易者,適用房地合一稅 2.0 規定課稅。
2.房地合一稅公式:
課稅所得=成交價-取得成本-相關費用及土地漲價總數額x房地合一稅率
3.持有期間計算相對稅率
○ 持有期間2年內 房地合一稅率45%
○ 持有期間超過2年未逾5年 房地合一稅率35%
○ 持有期間超過5年未逾10年 房地合一稅率20%
○ 持有期間10年以上 房地合一稅率15%
4. 房地合一稅自用住宅認定條件
只要符合自住房地條件,即享有課稅所得400萬免稅額,以及超過免稅額的部分,可享10%的優惠稅率。條件如下:
○ 個人或配偶、未成年子女辦理戶籍登記,持有並居住於該房屋連續滿6年
○ 交易前6年內,無出租、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
○ 個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於交易前6年,未曾適用本項優惠規定